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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局: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

2017年06月26日 13:13 来源于 财新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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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责任制,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已颁布。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认为,《条例》最为突出的特点,就是明确了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各方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中的责任,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贯穿到整个法律规范中。

  【财新网】(记者 李雨谦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颁布。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认为,《条例》最为突出的特点,就是明确了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各方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中的责任,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贯穿到整个法律规范中。

  6月26日,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撰文称,这是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责任制。

  近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。

版面编辑:李丽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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